2021年秋冬之际,《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遗产法》草案正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这部酝酿多年的综合性法律,试图对各类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传承等环节做出统一规范。草案一出,就在业界引发了热烈讨论,其中关于古建筑归属权和收益分配的规定,最受争议。

按照草案条文,国家鼓励依法流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的所有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护修缮。但具体到收益分配、操作程序等核心问题,条文表述较为模糊。一些古建筑的所有权人担心,如果把房子交给第三方运营,收益能否真正回到自己手里?还有人提出,自家祖上传下来的老宅子,如果被认定为文物,是否就变成了"国家的房子",自己说了不算了?

中裕木业的严木匠这些年在各地参与了不少古建修缮项目,他对这类争论再熟悉不过。“最麻烦的就是产权不清的问题。“他举例说,贵州山区有些侗寨的鼓楼,是全寨人共同出资建造的,产权属于集体。但年代久了,谁家出了多少力、该不该多得一份收益,根本说不清楚。“这种历史遗留问题,一部法律恐怕也很难一刀切地解决。”

草案中还有一条引发广泛关注:利用文物、历史建筑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将部分收益用于该遗产的保护。这本意是防止"只取不予”,但在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