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支持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在文旅景区、研学基地、乡村振兴项目中的融合应用,对仿古建筑、传统木作、榫卯工艺类企业形成明确的政策利好。

《意见》由文化和旅游部会同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文物局等多部委联合印发,是 2024 年文旅领域级别较高的支持传统文化的政策文件之一。文件包含 4 大支持方向、18 项具体措施,覆盖财政资金、税收优惠、宣传推广、人才培养 4 个层面。

4 大支持方向

① 财政资金支持。文件要求各级文旅部门设立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项经费,对在景区内设置非遗展示空间、非遗工坊、非遗体验馆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最高可获得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不等的财政补贴。

② 税收优惠支持。文件明确,纳入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库的企业,可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免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③ 宣传推广支持。文件要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中央媒体每年组织 4 次以上非遗与旅游融合主题宣传;各省文旅厅组织本省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国国际旅游交易会等大型展会。

④ 人才培养支持。文件要求各地支持传统技艺类非遗传承人带徒传艺,对国家级、省级、市级非遗传承人给予每人每年 1 万至 10 万元不等的传习补助;同时支持职业院校开设传统木作、榫卯工艺、仿古建筑等专业课程。

对传统木作企业的具体影响

《意见》的发布对仿古水车、古建亭廊、古代战车、农耕研学文创、传统木作类企业形成 3 个具体利好:

① 景区项目增加。文旅景区在《意见》指引下,会主动引入非遗展示空间、传统技艺体验馆、研学基地等模块,仿古水车、古建亭廊、榫卯木屋等具有文化属性的木作产品需求将持续增长。

② 申报渠道畅通。传统木作技艺已被纳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6 年第一批),榫卯结构于 2006 年被列入国家级非遗。文件发布后,符合条件的项目可申请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库认证。

③ 资金支持明确。文件发布后,多省份陆续出台配套实施细则,部分省份 2025 年已安排 5 亿元至 20 亿元不等的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资金。

实施时间表

《意见》要求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相关部门,于 2025 年 6 月前完成本省实施细则制定;2025 年 12 月前完成第一批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示范项目库入库申报;2026 年起进入常态化推广阶段。

延伸阅读

2006 年 5 月,国务院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传统木作技艺作为独立类别被纳入保护名录。此后传统木作技艺保护体系经过近 20 年发展,已形成国家、省、市、县四级名录制度。2024 年《意见》的发布,是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保护与产业应用结合的重要节点。